標題:信用卡、金融卡 將可存發票
內文:
財政部財委會周四將審查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」修正,希望修法讓信用卡
與金融卡也可當電子發票的儲存載具。官員說,未來民眾拿信用卡或金融卡可同時支付
消費,也能存電子發票。
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蘇俊榮說,已跟Visa與Master國際發卡組織談過,未來很多銀
行都有興趣發行可存電子發票的信用卡,對銀行來說也是雙贏。
財政部推動實體商家開立電子發票,鼓勵民眾以載具索取電子發票,希望推動以信
用卡、轉帳卡或記名電子票證等存電子發票,但因這些卡片可以間接識別持卡人身分,
涉及個資保護問題,為符合金融法規,因此修法讓信用卡與金融卡等,也能當電子發票
載具。(林巧雁/台北報導)
來源:
2015年11月24日18:34 蘋果日報
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new/20151124/739465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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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bert Einstein:
The most powerful force in the universe is compound interest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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